再婚“富女郎”巧理財 婚姻財富兩不誤
日期:2010-08-07 10:29:00
劉女士今年36歲,離異兩年,擁有價值300萬的兩套房產,一套自住一套出租。另有65萬元存款和外部欠債15萬元。由于業(yè)務事務繁忙,沒有做投資,也沒有購買任何商業(yè)保險。
劉女士每年經商收入在50萬左右,但業(yè)務的實際盈利更多些,盈利的資金壓在了庫存和應收賬款上。
劉女士有一個5歲的兒子,在讀幼兒園,每月教育費和生活費大概要3500元左右。
劉女士最近有再婚打算,愛人是國家公務員,稅后月薪4500元,醫(yī)療、社保、住房公積金齊全。擁有有價值75萬元的住房一套。
再婚后,兒子會與她們一起生活,經歷過婚姻波折,也出于為孩子考慮,劉女士想知道再婚時如何有效保護自己的財產?婚后如何合理理財?
財務狀況
劉女士家庭資產負債結構不夠合理,資產一部分是流動性較弱的房產,另一部分是流動性很強但收益性較弱的銀行存款,沒有負債,需適當增加金融資產,獲取投資收益。劉女士的收入來源主要是經商收入和房產租金,收入來源比較單一。一旦經營上出現問題,對家庭收入影響較大。劉女士沒有社保和商業(yè)保險,當遇到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時,家庭生活將面臨嚴峻考驗。建議增加健康保險和意外保險,加大教育費用的儲蓄和準備。
劉女士能夠想到在再婚處理好財產問題,這一點非常好。再婚往往因為財產問題處理不好引起家庭矛盾,導致夫妻感情破裂,婚姻解體。妥善解決這一問題對再婚生活的幸福十分重要。"先說斷,后不亂",建議劉女士與愛人進行婚前財產鑒定,商量好婚后理財方式,明確婚后財產如何劃分,以避免將來的財產糾紛。
明確婚前財產,解決后顧之憂
再婚后,財產涉及到兩個家庭和孩子,考慮到孩子以后的教育、家庭財產分配等問題,建議在婚前與愛人各自理清財產,明確資產與債務情況。
新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條規(guī)定,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,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(xù)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,像不動產,如房子、汽車等,因為實行登記制度、產權明確,只要劉女士的房產產權證上登記日期早于結婚證的日期,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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